咨询标题:公司裁员赔偿问题
咨询内容
 
咨询者:杨洋
您好:
    我与06年09月01日入职我现在的公司,合同到期日是2013年9月30日,今年3月接到公司电话通知说公司裁员(无理由),公司按N+1赔偿给我本人,本人未同意,要求公司按2N+1赔偿(不计税)公司未同意.在我未同意的情况下公司把我的工作全部停止,现在公司不分配任何工作给我本人,每月只开基本工资,无绩效.
    1: 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应该如何处理?
    2: 如果合同到期了公司不和我本人续签是否有赔偿,赔偿如何计算?
    谢谢.
留言时间: 2012/9/4 11:18:15
回复内容   首先,你应该仔细的看一下自己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,合同约定的工作职务和工资报酬。公司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,否则就是违约。
  其次,合同到期是否续订,应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,正常合同到期,没有赔偿。
回复:  回复时间:2012/9/27 10:34:11